三名君
软肋和铠甲 💙王俊凯💙
 

《#奶凯#局外人(四)》


10.
“我该如何向你致意?杯中酒不足以弥补空缺多年的祝祷。”


11.
久别重逢即是一首浪漫的诗。用漫长的时间把情怀滋养,只待眼神交汇那一刻绽放出精巧纤丽的花。
我觉得自己似乎在他们的故事里嗅到了花香。


12.
发布时间:2024-07-09 02:36:57
发布人:知名不具

内容:
这些天忙着选款式、上货,最近生意不错,人来人往,交易量还算大。今天中午和店里的店员一起吃饭时,手机响了起来,屏幕上是久违的他的名字。
我顾不上吃饭就走到角落里去接电话,电话那头很安静,我只听见他说了一声“喂”,之后却不言语。而店员喊的一句“老板快点,不然烤鱼就被抢光啦”则迅速填补了我和他对话的空白。
“你在吃饭?”他问。
“是啊。怎么突然联系我了?”
“就那天不是交换了联络方式嘛,这几天连微信上都没找我,然后我就想,给你打电话聊一聊吧。”
他最近朋友圈天天刷,不是和往日的吉他老师一起吃饭,就是和一些我不太熟悉的朋友去玩,有时又会去练舞,唱唱歌。记得他以前在微信是极少发照片的点赞党和评论党,不过最近,他在做什么事我都能了解到。
“你最近天天都有事情吧,我也在忙店里的生意。”
接下来又在随意扯些有的没的,就像同学聚会里会聊到的那些一样。我一一答着,不时又抛出几个问题。不知说的哪句话戳中了他的笑点,他突然就哈哈笑了起来,但没过一会儿电话那头似乎传来了唤他的声音。
“先不说了,我这边有人喊我呢。”他急匆匆了结对话,“晚上有空吗?出去耍?”
我手心出了汗,手机因为煲了很久电话粥的缘故在发烫。
“好啊。”我说,“那晚上微信联络?”
“嗯,拜拜,晚上见咯。”他欢快的尾音从听筒蹿进我脑海里,像一条小鱼灵巧地游弋,我似乎快要失去语言功能了。

晚上很快就到了。我依照约定带着打包的一堆烤串,去了他订好的KTV包房。几案上摆了一打啤酒,还有一扎葡萄汁,应该是送的。
他说其实本该在一个好点的饭店订个包厢的,不过和我就不见外了。
他这样说,我有点不知该回应些什么。
“坐呀,愣在那干什么。”他一边接过我手里提着的烤串,一边拉过我的手臂向里走。之前在同学聚会上没注意,原来他现在已经长得很高了,以前我可以轻易将下巴抵在他发旋,不过现在我刚好能平视他的发顶。

我们点了好几排歌来唱。他喜欢的周董,我喜欢的医生,还有一些近来流行的歌曲。
唱了大约一个半小时,几瓶啤酒也下肚,他放话筒在一边,开始双手握酒瓶子断断续续对我讲话。他显然已有了几分醉意,在昏暗的环境下也都能看出脸上烧起的一片红晕,眼里还有水色在闪着光。
他说高中毕业后不告而别并不是他的本意,然后又解释了一大堆。我并不想听他解释,但或许我又在等他的解释。可能是因为如此,这番说辞来得也不算晚。
他还在事业的上升期,同性之间的恋情一旦被发现,只会成为他的阻碍。况且不仅是事业,外界的眼光更加不好承担,舆论会把人压垮,现实生活的冷遇会把彼此的信心消磨殆尽。这些我都明白,冷静下来后,我并不想怪他。
于是我打断了他冗长又有些逻辑混乱的话,“其实我没有怪你怨你。”
他迷朦地看着我。
“所以你也没必要现在和我解释。”我顶着他的目光,有些艰涩地开口,然后俯身对着他的嘴唇亲了下去。
这大概算是一种试探吧。不可否认,在同学聚会上再一次直面他时,百感交集,突如其来的某种东西准确而有力地击中了我的心脏。惊诧、感念、失而复得的喜出望外,这些情感涌入出我的心房,但最后它们汇入一起,变成了汩汩流淌在血液里的平静和释怀。
只要他还在那里,还在我目光所能及的地方,思念总归有了送达之处。但潜意识里仍渴望着收到回音。
他的嘴唇上沾着啤酒沫子,很湿润,口腔里是淡淡的麦芽香气。我亲吻着他,像农人亲吻着秋日的果实,他甜蜜而熟练地接纳包容着我,仿佛上一个吻就在昨天。
嘴唇相依是一个能给人慰籍的动作。短暂一分钟后,他不再和我磕磕绊绊地去描述还原当时的情境,而是眼神晶亮地凝望着我,酒液好像盛满了他的眼眶。我似乎是醉了,不然我怎么会好像又看到了当初那个在晦暗走廊里说着“我真的喜欢你”的他呢,但我分明喝的比他少多了。
“我从来没有怪罪过你,你大可放心。”我移开视线,盯着屏幕上MV的画面,“这些都没什么,没什么。我们唱歌吧。”
余光里他似乎稍稍埋下了头,但很快又抬了起来,“好啊。”他说,“今天我们要好好玩,开心点,嗨一点。”

就这样我和他一直在KTV小小的包房里待到了后半夜,他已经醉得半边身子瘫倒在我身上,迷迷糊糊地小声嘟哝着话。凌晨,街上人已经不太多了,我乘上一辆停在KTV门口的出租车,将他送回他家。不好这时还叫他父母起床,我就给他擦身换衣。他的卧室还和念高中时差不多,我很容易就找到了睡衣给他换上。又把提前买好的解酒药哄他吃下,终于看着他沉沉睡去。我默默注视了一会儿他的睡颜,然后终于轻手轻脚地离开,带上房门。
太久没有这么长时间地和他共处,在回程的路上我靠着椅背,一时间竟思绪万千,百味袭上心头。因为我发现,看到他时心中涌动的还是与以往别无二致的感情。但也不像高中那样,那么积极地渴望从胸膛跳出来证明了。



回复时间:2024-07-09 08:17:59
回复人:passer-by

内容:
喜欢一个人是很难长久的。荷尔蒙在体内仅能停留一年左右,因此,喜欢一个人,生理上最多也只会维持一年。
若两人长久分别,不曾见面,甚少联络,那么恐怕更多的是你对于喜欢他那段时期的怀念。
如果一年之后还能够肯定对对方的喜欢,那便是爱吧。


回复时间:2024-07-09 08:18:34
回复人:passer-by

内容:
但是高三那年,你们究竟又怎样了呢?



tbc

希望能看到多一些的留言。有什么想法,都请说出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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